
试管移植后,医生都会开具很多孕激素药物给予黄体支持,帮助胚胎着床和发育。在确认怀孕后,我们也会有疑问:“检查都是正常的,那么这些药我要吃到什么时候才能停?”
试管婴儿要保胎
让我们先看一下自然怀孕的情况。自然状态下,一个卵泡发育、成熟,雌激素水平达到300pg/ml 左右,之后排卵,孕激素水平逐渐上升至 15ng/ml 以上,雌孕激素联合作用于内膜,让它变得肥沃,等待胚胎着床和发育。
而试管促排卵过程中,会出现多卵泡发育,雌激素水平会比正常自然状况下的 300pg/ml 增加 10 倍以上,到达 3000pg/ml 左右。对多数患者而言,在取卵后由于颗粒细胞的丢失等原因,孕酮水平处于相对不足的状态,所以需要补充额外的孕酮,也就是黄体支持,这就是试管婴儿需要“保胎”的原因。
孕激素保胎用药需要多久?
不孕症的女性进行试管婴儿的促排卵方案中,有一些药物的使用和取卵手术会导致自身孕激素的分泌不足,比如“达菲林”、“思则凯”等防止卵泡早排的药物使用时,抽吸卵子的同时周围颗粒细胞的大量丢失,都会造成自身黄体功能的不足,所以一般取卵后常规会使用较大剂量的孕激素支持黄体功能;另外没有卵泡发育的人工周期冻胚移植,也会伴随着大量的雌孕激素的服用。
但随着宝宝的健康生长,孕10周~12周胎盘功能逐渐成熟,将接管雌孕激素的生产任务,外源性使用的雌孕激素类药物就可以退出历史的舞台了。
一般来说,我们会在患者孕70天B超检查确认宝宝胎心胎动正常后,建议患者逐渐减量至最终停药。减药的原则是慢慢减,争取在90天左右停药。因为每个患者的情况不同,医生开出的药物及用药量也不同,所以具体的用药减药要按照医嘱来执行哦。
孕激素保胎的三个指征
除了生殖中心助孕促排卵常规应用孕激素保胎外,临床上选择孕激素保胎的指征主要有三个方面:先兆早期流产、先兆晚期流产和复发性流产。下面分别来叙述孕激素保胎的治疗周期。
先兆早期流产
早期先兆流产是指妊娠12周以前,出现少量阴道流血或下腹痛、腰背痛,宫颈口未开,胎膜未破,妊娠物未排出,子宫大小与停经周数相符。如果阴道出血增多,腹痛加剧,可发展为“早期难免流产”。在妊娠10周之前发生的先兆流产中,约50%发展成为“早期难免流产”,然后发展成为“早期自然流产”。
目前研究报道孕激素的治疗周期长短不一。治疗两周后,若阴道流血等症状消失,超声提示胚胎存活且发育正常,可继续妊娠,孕激素治疗可以在症状消失后再巩固应用两周。也有研究报道,孕激素的补充可能持续应用至妊娠12周甚至更长。
如果治疗过程中,B超检查提示流产已经难以避免或胚胎已经停止发育,则应及时终止妊娠。
出现以下症状时提示流产可能难以避免:阴道流血加重,超声提示胎心消失,孕40~50天前HCG没有持续升高甚至反而下降。如果出现上述症状,应与患者充分沟通,可以停止孕激素治疗,及时终止妊娠。
先兆晚期流产
晚期先兆流产发病原因较多,近几年发病率呈上升趋势,由于妊娠中晚期发生妊娠丢失对孕产妇造成的心理和身体创伤更为严重,因此对于晚期流产的病因学研究和治疗,减少妊娠丢失更加重要。只有找出先兆流产的原因,才能对症治疗。
晚期流产的原因大部分是子宫因素,如单角子宫、宫颈松弛、胎膜早破等,对于孕13~27周保胎的目的和早孕期不一样,并不是为了支持胎盘,而是利用孕激素松弛子宫平滑肌的机理,镇静安胎,给保胎提供机会。根据病例回顾性研究,荟萃分析等方面的资料,证明孕激素对宫颈缩短的先兆流产或早产有一定的意义。但是需进一步大量的临床用药经验的积累和观察,才能够取得更好的治疗证据。
晚期流产孕激素保胎的停药指征:妊娠稳定持续,进入围产期;治疗无效,难免流产。
复发性流产
连续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自然流产称为复发性流产。复发性流产的病因复杂,除了胚胎染色体或流产夫妇染色体异常,解剖异常、内分泌异常、感染等病因外,免疫学异常亦逐渐被认为是导致复发性流产的重要病因,因此明确流产的病因,对于复发性流产的治疗具有重要作用。
但是因为流产的病因不明,对有复发性流产史的孕妇,还是可以预防性使用孕激素保胎的,按照国内关于《孕激素预防和治疗复发性流产专家共识》,一般预防性保胎的时间可以持续到孕8~10周。
复发性流产孕激素保胎停药指征:胎盘功能成熟,平稳进入中期妊娠。应综合患者的一般情况和B超结果,考虑停药时间。可以在妊娠超过以前流产周数2周后停药,也可以在妊娠8~10周时停药。也有文献报道停药时间12~20周不等。如果黄体支持失败,胚胎停育,应该及时停药。
不是所有的流产都是孕酮低导致的,因此必须要科学地检查后再进行孕激素保胎治疗。早期流产一半是因为染色体异常,“种子”本身质量有问题,怎么还可能长成“树木”?流产是大自然安排的优胜劣汰机制,还是顺其自然是最好。